2015-03-03
拓普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2,91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少于10%,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三、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四、每股发行价格:●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2015年3月11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4,910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股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拓普集团股份,也不由拓普集团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本人所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拓普集团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间接持有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公司控股股东迈科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拓普集团股份,也不由拓普集团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拓普集团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其他股东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金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拓普集团股份,也不由拓普集团回购本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
承诺期限或法定锁定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