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3
强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强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2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强力新材”,股票代码为30042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6%。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存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简称“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金元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在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2015年3月5日,T-5日)的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且已开通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CA证书,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资金配号。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金投资者需同时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5、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资格条件。只有符合金元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承诺函和关联关系核查表。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5年3月6日(T-4日)和2015年3月9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欲参与网下发行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报价以及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报价应当相同。拟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应不少于120万股,超过12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1,2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本次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按照申报时间(注:申购时间以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准)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9、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之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1、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T日)的上午9:30至下午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及缴款。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必须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该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2、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3、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3月12日(T日)。可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在2015年3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规则参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
14、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5、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金元证券将及时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2)不符合配售资格;
(13)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4)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不足10家或剔除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后,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的最高报价后,剩余拟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4)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5)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6)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3月3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发行人网站(www.tronly.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15年3月3日
(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T-6日 2015年3月4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T-5日 2015年3月5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
(下午15:00截止)
T-4日 2015年3月6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T-3日 2015年3月9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5年3月10日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5年3月11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5年3月12日
(周四)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9:30-15:00,申购资金
到账截止时间15:00)
网上申购缴款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1日 2015年3月13日
(周五)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T+2日 2015年3月16日
(周一)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5年3月17日
(周二)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下、网上发行申购缴款将相应顺延,具体发行日程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及时通知并公告。
4、如因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