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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证券:力星股份合理估值区间为35-45倍PE
2015-02-09
华鑫证券:力星股份合理估值区间为35-45倍PE
公司为轴承钢球行业领军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精密轴承滚动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精密轴承钢球,为国内精密轴承钢球领域的龙头企业,近三年来,在国内轴承钢球领域的销售收入排名第一。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精密轴承钢球加工工艺和完善的自主研发能力,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进入吉凯恩集团( GKN)(全球知名的传动部件制造商)和斯凯孚集团( SKF)(全球最大的轴承制造商)全球采购体系的内资钢球企业。目前发行人已拥有专利权 10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7 项。
公司业绩增长稳定。 公司是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机械工业优秀企业”、“ 中国工业行业排头兵 ” 等荣誉 , 并参与“ SACTC98.82-2004 滚动轴承钢球光磨液技术要求”等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作为国内轴承钢球行业的龙头企业,受下游需求持续旺盛的影响,公司近年来销售收入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 2011 年至 2013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4.41%, 2012 年和 2013 年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 4.21%和 4.62%。
盈利预测与估值。 我们预计公司 2015-2016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5.41 及 6.38 亿元, EPS 分别为 0.56 和 0.68元(考虑 IPO 发行后股本为 11200 万股)。公司属于机械类上市公司,因此我们选取部分类似上市公司,参考公司 2015 年 PE 为 31 倍,由于可比公司于公司业务上存在差异,因此我们给予公司 35-45 倍估值,合理股价区间为 19.6-25.2 元。
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2)客户集中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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