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3
恒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4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4号文核准。恒通科技的股票代码为300374,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3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6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6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参加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2015年3月4日,T-5日)的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且已开通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CA证书,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资金配号。
5、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的决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资格条件,具体内容及网下投资者提供资格核查材料的相关要求请见本公告“三、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请投资者务必仔细确认是否符合可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条件、是否在禁止参与范围中。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统称“网下投资者”)应在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2015年3月4日,T-5日)的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5年3月5日(T-4日)至2015年3月6日(T-3日)。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拟申报数量等信息。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7、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每个网下投资者只能申报一个价格,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报价应当相同。如同一机构出现多个报价,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该机构管理配售对象的最后一个申报价格为其最终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470万股,同时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180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18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8、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首先按照网下投资者的拟申购价格从高到低依次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在剔除的最低价对应的投资者中,则优先剔除拟申购数量低的申报,若拟申购数量也相同,则优先剔除报价时间晚的申报(注:报价时间以申购平台中的记录为准)。上述剔除的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拟申购总量的10%,具体剔除比例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被剔除的申购数量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上述最高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和有效申购数量。
9、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未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违约相关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1、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2、本次发行中如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家数不足10家,或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家数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网下投资者的拟申报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有效申报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网上网下申购后,网下申购总量不足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
(5)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不足;
(6)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7)中国证监会在对本次发行承销监管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异常情形的。
13、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3月10日(T-1日),组织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5年3月9日(T-2日)刊登的《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14、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3月3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5年3月3日
(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资格核查材料
T-5日 2015年3月4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向主承销商提交资格核查材料
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2:00)
T-4日 2015年3月5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2015年3月6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
T-2日 2015年3月9日
(周一)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
及其有效申购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5年3月10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5年3月11日
(周三) 网下申购缴款日(当日9:30-15:00,申购资金
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5:00)
网上申购缴款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5年3月12日
(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配号、网下配售
T+2日 2015年3月13日
(周五)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和《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5年3月16日
(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4、当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会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的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三周,具体发行日程主承销商会及时通知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