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6
中科曙光: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中科曙光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63号文核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科曙光”,股票代码为“60301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01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
4、本次公开发行A股数量不超过7,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T-3日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规模,并按上述比例调整网上、网下初始发行量。
5、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应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中规定的网下投资者基本条件,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CA证书。投资者报价、查询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报价视作无效。投资者应自行负责CA证书、用户密码的安全保管及终端的正常使用。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2014年10月16日)为基准日,其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
网下投资者应于初步询价起始日前一交易日2014年10月17日(T-5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主承销商提交《投资者参与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同时机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网下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主承销商将和律师对投资者的资质条件进行核查,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不予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主承销商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并在《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6、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价格应相同。拟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该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不得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450万股,且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股票数量,即4,500万股,申购数量超过45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7、2014年10月22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预先剔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根据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环境、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等因素,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以及新股发行数量。
当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会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
8、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其是否有“有效报价”,无论其报价是否被剔除,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9、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4年10月20日(T-4日)至10月21日(T-3日)。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期间每个交易日9:30至15:00。
10、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收付款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4年10月17日(T-5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未在上述时点前完成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自负。
11、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有效报价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其计算方式,网下网上的发行方式和发行数量,回拨机制,中止发行安排,申购缴款和新股发行的确定数量。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10月16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4年10月16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T-5日 2014年10月17日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文件截止日(17:00截止)
T-4日 2014年10月20日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3日 2014年10月21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4年10月22日 确定发行价格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4年10月23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当日9:30-15:00)
网上路演
T日 2014年10月24日 网上资金申购日(当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当日9:3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T+1日 2014年10月27日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配号
T+2日 2014年10月28日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未获配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4年10月29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申购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网下投资者务请严格按照《网下发行实施办法》操作申购。如无法正常申购,请及时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予以指导;如果不是网下投资者自身技术及操作原因造成的问题,主承销商将视具体情况提供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4、当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会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三周,具体发行日程主承销商会及时通知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