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1
兰石重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6号”文核准。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4〕566号文批准。证券简称“兰石重装”,股票代码“603169”。本次发行的10,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14年10月9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4年10月9日
3、股票简称:兰石重装
4、股票代码:603169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59,115.526万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均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兰石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公司股东甘肃国投、金石投资、祁连山、光大信托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财政部“财企[2009]94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之规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共10,000万股,均无锁定安排;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