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3
九洲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4年9月2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15.43元/股
发行后总股本:20,778万股
发行股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196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20,778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贝集团承诺:1、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九洲药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九洲药业股份,也不由九洲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2、九洲药业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股东台州歌德承诺: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九洲药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九洲药业股份,也不由九洲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花轩德、花莉蓉、花晓慧、夏宽云、李文泽,副总经理蒋祖林,董事会秘书林辉潞等承诺:1、本人自九洲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九洲药业股份,也不由九洲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在本人担任九洲药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九洲药业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九洲药业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九洲药业股份;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九洲药业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九洲药业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九洲药业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公司股东何利民、罗良华、罗跃平、罗跃波、何书军承诺:本人作为九洲药业的股东,自九洲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九洲药业股份,也不由九洲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蔡文革承诺:本人作为九洲药业的股东,自九洲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九洲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