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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4-09-24
劲拓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劲拓股份”,申购代码为“30040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9月22日(T-3日,周一)完成。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115家,剔除1家投资者管理的1家配售对象的无效申购报价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114家,配售对象为202家,申购总量为233,50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45.94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7.61元(剔除该价格上的提交报价时间在9月19日15:00之后的配售对象申购报价)及7.61元以上的申购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23,8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0.2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8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1.1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00家,对应的配售对象为180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207,08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129.43倍。
6、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为2,000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
7、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为11,982.5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于2014年9月16日(T-7日,周二)在《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jt-ele.com)查询。
8、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4年9月25日(T日,周四),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网下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9、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网下申购总量不足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
(2)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3)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0、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采用双向回拨机制如下:
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1)网下向网上回拨: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前提下,若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向网下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的,则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的,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
11、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并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可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在本公告刊登后、且在2014年9月25日(T日,周四)11:30之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邮箱(ecm@xyzq.com.cn)发送《关于符合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申购投资者资质要求的承诺函》的扫描件。盖章原件必须于2014年9月26日(T+1日,周五)11:30以前送达兴业证券资本市场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楼,邮编200135)。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的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及配售。
(3)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的操作步骤: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4年9月25日(T日,周四)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②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T日,周四)8: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001999906WXFX300400”。T日8:30之前及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4)有效报价对象应当使用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如果有效报价对象备案的银行账户属于结算银行账户,则其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支付。如投资者报备账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户为非结算银行账户,则资金应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的网下发行专户。
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请有效报价对象务必确保自身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登记备案信息无异常情况。
(5)不同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配售对象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6)2014年9月25日(T日,周四)17:30后,网下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7)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8)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1,6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2014年9月29日(T+2日,周一),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刊登《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9)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2、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T日,周四)9:15~11:30、13:00~15:00。
(2)网上申购时间(含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4年9月23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4年9月23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4,000股)。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4,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3、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4年9月16日(T-7日,周二)刊登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及发行人网站(www.jt-ele.com)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4、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周二)
2014年9月16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T-5日(周四)
2014年9月18日 需提交相关材料的配售
对象提交资料截止日(12:00截止接收)
T-4日(周五)
2014年9月19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周一)
2014年9月22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15:00截止报价)
T-2日(周二)
2014年9月23日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
的投资者名单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周三)
2014年9月24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周四)
2014年9月25日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周五)
2014年9月26日 网下配售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周一)
2014年9月29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定价发行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周二)
2014年9月30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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