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3
电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新股及老股转让提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总量为3,667万股,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7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4年9月24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4,667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和实际控制人石碎标、石向才、石志微、石晓霞、石晓贤、朱丹和施隆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东林飞、施胜济、郑永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石碎标、石向才、石晓霞、石晓贤、朱丹、施隆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及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石碎标、石向才、石晓霞、石晓贤、施隆同时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违反上述锁定期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将归公司所有。同时,剩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1年。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缴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