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9
苏试试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1、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试试验”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8元/股。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570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为78倍,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为501倍。发行人和东吴证券根据《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1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4、本次网下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东吴证券根据2015年1月6日(T-7日)刊登的《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列示的配售原则进行网下配售。
5、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1月15日(T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有效报价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5年1月14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资格认定并登记备案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经核查确认:按照初步询价结果,应参与网下申购的为5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1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为5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1家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为有效申购。本次网下发行最终有效申购数量为73,660万股,有效申购资金为845,616.80万元。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为501倍。发行人和东吴证券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413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73,66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950万股的78倍,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的469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220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一)配售实施情况
根据网下申购及申购资金到账情况,本次网下有56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1个配售对象获得配售,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73,660万股,有效申购总金额为845,616.80万元。根据2015年1月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结果如下:
1、第一类投资者(公募社保类)有效申购数量为14,65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数量的19.89%,最终获配数量为628,037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40.00%,最终配售比例为0.42869420%;
2、第二类投资者(年金保险类)有效申购数量为24,10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数量的32.72%,最终获配数量为385,574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24.56%,最终配售比例为0.15998921%;
3、第三类投资者(其他类)有效申购数量为34,91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数量的47.39%,最终获配数量为556,389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35.44%,最终配售比例为0.15937812%。
4、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零股配售原则,将余股30股配售给配售对象“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配售结果符合配售原则
1、第一类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40.00%,符合不低于40%的预设比例;第二类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24.56%,大于20%的预设比例。
2、第一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为0.42869420%,第二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为0.15998921%,第三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0.15937812%。第一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高于第二类投资者,第二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高于第三类。
3、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披露的配售原则。
四、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配售对象2015年1月15日(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5年1月19日(T+2日)9:00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市值的估值区间为13.93-16.13亿元。定价日2015年1月1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40“仪器仪表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9.16倍,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为57.77倍,剔除市盈率异常的东华测试后计算得出。
六、持股锁定期限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中,由发行人承担发行费用为3,740万元,其中:其中保荐费用300万元,承销费2,1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460万元;律师费500万元;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300万元,发行手续费60万元,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用20万元。
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获配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2938019、62936577、62938578、6293858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