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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5-01-21
爱迪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核准部门、批文及其主要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0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其中:网下发行数量25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2,250万股,于2015年1月14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16.48元/股。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3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爱迪尔”,股票代码“002740”,本次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股票将于2015年1月22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5年1月22日
3、股票简称:爱迪尔
4、股票代码:00274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2,500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如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即2015年7月22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公司控股股东苏日明及其配偶狄爱玲,以及苏永明三人上述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自动延长至2018年7月22日(非交易日顺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朱新武、苗志国、苏啟皓、李城峰上述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自动延长至2016年7月22日(非交易日顺延)。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2,500万股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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