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6
中文在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1、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81元/股,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为425.76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1月15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50%的股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总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2015年1月13日公布的《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确定的原则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1月14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5年1月13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加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了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供的数据,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的约定核查,参与申购的95家配售对象均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
最终按照《发行公告》要求申购、缴款及符合配售条件的配售对象为95家,有效申购资金为1,157,7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70,000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申购倍数为425.76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1月15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50%的股票,即1,50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三、网下配售原则及方法
(一)客户分类的确定:
本次网下发行共有95家合格配售投资者,根据《发行公告》中投资者类别的划分原则,其中A类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24家,B类企业年金及保险资金43家,C类其他投资者28家。
(二)获配比例的确定:
根据最终申购结果,考虑入围投资者的申购数量、类别及配售原则,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价、配售及投资者推荐委员会审议决定,各类投资者的配售结果如下:
投资者类别 申购数量(万股) 获配数量 获配比例 占网下发行比例
A类投资者 42,200 126.60 0.30% 42.20%
B类投资者 77,400 116.10 0.15% 38.70%
C类投资者 50,400 57.30 0.113689% 19.10%
合计 170,000 300 0.1765% 100%
(三)本次网下配售过程和配售结果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发行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本次网下配售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126.60万股,占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2.20%,不低于40%。
四、违规情况
本次发行期间,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情况。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投资者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七、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3,683.17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2,690万元、审计验资费用511.71万元、律师费用169.17万元、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12.29万元。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8809111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