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6
伊之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1、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伊之密”,股票代码为300415。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32元/股,股份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1月14日(T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39个配售对象全部参与了网下申购并按照2015年1月13日(T-1日)公布的《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70,20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39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207.66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披露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1月15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5、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2015年1月6日(T-6日)公布的《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配售原则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了股票配售,并详细披露了获配投资者名称、类型、申购数量、获配数量等信息。根据2015年1月13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确认,最终统计如下:
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3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9个配售对象中,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与了本次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935,064万元,对应的有效申购总量为70,200万股。上述投资者的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207.66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披露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1月15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三、网下配售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网下配售原则对本次网下投资者进行了股票配售,结果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股数合计为70,200万股,其中A类投资者(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B类投资者(企业年金和保险资金)和C类投资者(除A类和B类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分别为7,200万股、32,400万股和30,600万股,分别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总量的10.26%、46.15%和43.59%;
2、本次网下配售股数为300万股,其中:
A类投资者最终获配股数为12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总量的40%,最终配售比例为1.66666667%;
B类投资者最终获配股数为96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总量的32%,最终配售比例为0.29629630%;
C类投资者最终获配股数为84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总量的28%,最终配售比例为0.27450980%;
3、A类、B类和C类投资者各自类别内部进行同比例配售,配售时精确到1股,剩余零股按照价格优先、申报数量优先和申报时间优先原则配售给相应的配售对象。
以上配售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事先披露的配售原则。
四、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分析师独立出具的伊之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方法,认为发行人合理价值区间为28~32.7亿元。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止初步询价截止日(2015年1月9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2.21倍。
五、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七、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中,发行费用为3,900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2,697.6万元,审计验资费658万元,律师费170万元,信息披露费322.4万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52万元。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2492941、010-56839305
传真:0755-8249395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