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2
伊之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的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为3,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3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32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3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伊之密”,股票代码“300415”;本次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股票将于2015年1月2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和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5年1月23日
3、股票简称:伊之密
4、股票代码:300415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000万股
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3,000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0股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新增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