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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4-09-17
宝色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53号文核准。宝色股份的股票代码为30040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不超过3,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发行数量。
3、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安排: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4、2014年9月19日(T-4日,周五)至2014年9月22日(T-3日,周一)每日9:30~15:00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报价时间。
5、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2014年9月18日(T-5日,周四)中午12:00前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且符合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条件的投资者及其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其所管理的拟参与本次发行的单个股票配售对象应当持有1,000万元(含)以上的非限售A股市值并满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定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及数量。每个股票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同一投资者管理的不同股票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应当相同。
投资者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独立、审慎、合规参与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申报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报数量不低于本次网下投资者申报总量的10%,被剔除的申报数量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剔除报价最高的部分之后,将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未被剔除的投资者,其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8、发行价格确定后,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将根据本次初始发行数量、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相应调整确定。上述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2014年9月24日(T-1日,周三)刊登的《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9、投资者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认定为有效报价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10、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1、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4年9月25日(T日,周四),参与申购的网上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申购前应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12、本次发行将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执行回拨机制,详见《发行公告》。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制定网下配售原则,并将据此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14、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非个人投资者以机构为单位进行计算)不足10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5)申购日(T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初步询价结束后确定的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6)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7)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5、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均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9月17日(T-6日,周三)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baose.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4年9月17日(周三)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提示公告》
T-4日
2014年9月19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2014年9月22日(周一)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
T-2日
2014年9月23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
投资者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4年9月24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4年9月25日(周四) 网下申购缴款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4年9月26日(周五)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网下配售
T+2日
2014年9月29日(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日
2014年9月30日(周二)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连续三周公告《南京宝色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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