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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防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14-09-09
天和防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2014年8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35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为24.05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32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天和防务”,股票代码“300397”;本次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股票将于2014年9月10日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4年9月10日
3、股票简称:天和防务
4、股票代码:30039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有的流通限制和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有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关联人陈建峰、刘丹英、贺增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⑵、公司股东申波、李世星、王坚、张发群、王振平、刘锴、王宝华、潘建华、张广平、刘志国、张炳利、史利剑、卢传化、高阳、王月鹏、石俊岭、田力、葛朋、王永强、崔党斌、秦文科、杨太仓、朱强国、张关让、郑志华、李晓鸽、李政、张立、徐兆红、吴宏伟、李童欣、张雷、王栓柱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⑶、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⑷、公司股东聂新勇、赵项题、周志军、郭辉、郭旺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贺增林、陈建峰、刘锴、田力、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⑹、股东刘丹英、贺增勇承诺:在贺增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贺增林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贺增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贺增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⑺、股东贺增林、陈建峰、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刘丹英、贺增勇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5年3月9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贺增林、陈建峰、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不因在公司职务变更或离职放弃该条承诺。刘丹英、贺增勇不因贺增林在公司职务变更或离职放弃该条承诺。前述股东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取得的所得归公司所有。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除上述7、8外,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锁定安排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新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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