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4
幸福蓝海拟上市 控股股东将影响公司重大决策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1.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电视剧、电视专题、电视动画的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影视、报刊、广播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户外广告,影视投资,个人经纪代理,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广电,股东广电创投及广传广播均为江苏广电全资子公司,江苏广电发行前直接持股比例为65.70%,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为74.00%。预计发行完成且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后,江苏广电直接持股比例为47.28%,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53.25%,仍维持绝对控股地位。
一方面,江苏广电仍保持着绝对控股地位,控股股东有可能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及重大事项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江苏广电持股比例并不高,若江苏广电限售期满出售发行人股票或发行人再次向控股股东以外的股东融资,则江苏广电持股比例将有低于50%甚至丧失控股地位的风险。公司作为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江苏广电的控股股东地位是公司的优势之一,若江苏广电丧失控股地位,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优势、投资决策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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