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6
晨光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6,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5年1月1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6,000万股
本次发行股份安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不超过6,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晨光集团、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本公司/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2、由公司高管人员以及业务骨干持股的公司股东科迎投资和杰葵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在上述承诺期满后,每年解除锁定的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其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3、公司其他股东约蓝投资、鼎晖一期、鼎晖元博、钟鼎创投、敏新创投、兴烨创投和大众资本承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