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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5-01-06
诺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日期:2015年1月1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丁毅、丁韫潞、毛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2、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谭火林等20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丁毅、丁韫潞、毛英、周学军、王新华、郭晓萍、唐文奇、刘杰、陈黎升、王建明、钟锁铭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公司控股股东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丁毅、丁韫潞、毛英、周学军、王新华、郭晓萍、唐文奇、钟锁铭同时承诺:
①其所持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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