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6
苏试试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3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苏试试验”,股票代码为30041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5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9.49%。
3、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1,57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东吴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东吴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相关承诺函和核查表。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5年1月9日(T-4日)至2015年1月12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价格应相同。拟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0万股,且不超过950万股,超过2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7、在网下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下载最终报价结果,将全部投资者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
8、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T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必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
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1、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2、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1月15日(T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15年1月1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可在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T-1日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4、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东吴证券将及时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5)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7)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8)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1月6日(T-7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www.chinasti.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改革报》。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15年1月6日
(周二)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参与询价的申请资料
T-6日 2015年1月7日
(周三)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文件截止日(12:00截止)
T-4日 2015年1月9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3日 2015年1月12日
(周一)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5年1月13日
(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
及有效申报数量
T-1日 2015年1月14日
(周三)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5年1月15日
(周四) 网下申购缴款日(申购资金有效到帐时间15:00之前)
网上资金申购日(当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T+1日 2015年1月16日
(周五)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网上申购配号
T+2日 2015年1月19日
(周一)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未获配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5年1月20日
(周二)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及网下申购缴款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