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1
天和防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1、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天和防务”)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3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5元/股,并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000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上投资者初始申购倍数为38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4、本次网下申购缴款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2014年8月20日(T-6日)公布的《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对所有有效申购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8月28日(T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见证。
6、根据2014年8月27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获得配售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1、总体申购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经核查确认:按照初步询价结果,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为309个,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为306个,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没有参与网下申购。其中,30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6,760,455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281,100万股。
2、剔除无效申购情况
经核查,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也未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参与了网下申购但申购资金不足,以上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确认为无效申购并被剔除。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38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281,10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800万股的156倍,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300万股的937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为169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一)配售实施情况
根据网下申购及申购资金到账情况,本次网下有303个配售对象获得配售,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281,100万股,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6,760,455万元。根据2014年8月20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结果如下:
1、A类投资者(公募社保类)有效申购数量为91,78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32.65%,最终获配数量为1,200,107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40.0036%,配售比例为0.13075910%。
2、B类投资者(年金保险类)有效申购数量为69,47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24.71%,最终获配数量为749,962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24.9987%,最终配售比例为0.10795480%。
3、C类投资者(其他类)有效申购数量为119,850万股,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量的42.64%,最终获配数量为1,049,931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34.9977%,最终配售比例为0.08760375%。
(二)配售结果符合配售原则
1、A类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40.0036%;B类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24.9987%。
2、A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0.13075910%,B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为0.10795480%,C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为0.08760375%。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高于B类,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高于C类。
3、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披露的配售原则。
四、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配售对象2014年8月28日(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实际应付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9月1日(T+2日)9:00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研究员认为发行人的合理市值区间为51-55亿元。初步询价截止日2014年8月2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4.44倍。
六、持股锁定期限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中,由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为7,805.25万元:其中承销保荐费6,854.25万元,律师费210万元,审计验资费462万元,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258万元,上市初费15万元,发行登记费6万元。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0833600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