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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4-08-20
亚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亚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41】号文核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亚邦股份”,股票代码为60318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8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7,2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其中,网下初始发行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即5,04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本次发行仅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
4、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应已开通办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CA证书并通过上述网址方可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投资者报价、查询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报价视作无效。投资者应自行负责CA证书、用户密码的安全保管及终端的正常使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为2014年8月22日(T-4日)和2014年8月25日(T-3日),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上述初步询价期间每个交易日9:30至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快速导航—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证发【2014】30号)、《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其中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还应按照要求提交备案核查文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投资者进行核查,投资者应当予以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备案核查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7、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并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非个人网下投资者须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且所有报价只能为同一价格。所有报价需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8、网下投资者的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设定为10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单个配售对象的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04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报数量后,协商确定申报数量中报价最高的剔除部分,剔除的申报数量不低于申报总量的10%。
剔除相应的申报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如上述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水平,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会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提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有效申报数量,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10家。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1、发行价格确定后,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将根据本次初步询价情况最终确定。上述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2014年8月27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予以公告并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1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3、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
1、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分类
T日申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进行有效申购且足额缴款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有效配售对象进行分类,具体类别如下:
(1)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为A类投资者;
(2)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为B类投资者;
(3)除上述A类和B类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为C类投资者;
2、配售原则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优先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A类投资者配售;A类投资者配售完毕后,初步安排不低于剩余部分的20%向B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并据此计算B类投资者配售比例,若该比例超过A类投资者,则对B类投资配售数量予以相应调整,以确保其最终配售比例不超过A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上述A类投资者和B类配售完毕后,其他剩余部分再向C类投资者进行配售;
(2)A类和B类投资者有效申购不足上述安排数量的,在向其足额配售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以向其他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配售剩余部分;
(3)A类、B类和C类投资者各自类别内部应进行同比例配售,配售时精确到1股,剩余零股按照价格优先、申报数量优先和申报时间优先原则配售给相应的投资者;
(4)分别计算A类、B类和C类投资者的最终配售比例,确保A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B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
14、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报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3)申购日(T日),网下有效申购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发行的;
(6)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5、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8月20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4年8月20日,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等相关文件
T-5日
(2014年8月21日,周四)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
协会完成备案截止日(当日12:00前)
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投资
者提交电子版备案核查文件截止日
(当日15:00前)
T-4日
(2014年8月22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
平台,报价时间为9:30-15:00
T-3日
(2014年8月25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报价时间为9:30-15:00,截止时间为当日15:00)
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投资
者提交纸质版备案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15:00前)
T-2日
(2014年8月26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
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4年8月27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如有)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9:30-15:00)
T日
(2014年8月28日,周四)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申购时间9:30-15:00;申购资金有效
到账时间16: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T+1日
(2014年8月29日,周五)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下发行配售
网上申购配号
T+2日
(2014年9月1日,周一) 刊登《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3日
(2014年9月2日,周二) 刊登《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
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申购日
(2)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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