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0
天和防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3,000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发售。
发行费用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参考询价情况或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公司业绩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2014年8月28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关联人陈建峰、刘丹英、贺增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申波、李世星、王坚、张发群、王振平、刘锴、王宝华、潘建华、张广平、刘志国、张炳利、史利剑、卢传化、高阳、王月鹏、石俊岭、田力、葛朋、王永强、崔党斌、秦文科、杨太仓、朱强国、张关让、郑志华、李晓鸽、李政、张立、徐兆红、吴宏伟、李童欣、张雷、王栓柱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股东聂新勇、赵项题、周志军、郭辉、郭旺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贺增林、陈建峰、刘锴、田力、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6、股东刘丹英、贺增勇承诺:在贺增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贺增林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贺增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贺增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7、股东贺增林、陈建峰、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刘丹英、贺增勇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贺增林、陈建峰、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不因在公司职务变更或离职放弃该条承诺。刘丹英、贺增勇不因贺增林在公司职务变更或离职放弃该条承诺。前述股东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取得的所得归公司所有。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