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待申购列表
杭州高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15-05-25
杭州高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开发行1,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初步询价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667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5年6月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高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份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发行人股东浙江浙科汇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金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润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仁达龙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悦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绍兴鸿禧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高长虹、楼永富、金桂良、凌勇、沈治华、胡炳林、朱忠华、吴畏、周黎隽、问泽文、周建深、缪勇刚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5年5月18日
新股分析
 
公告速递
 
您的意见是我们的动力
您的意见及建议: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
提 交
非常感谢您对钱龙软件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到更好!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