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5
索菱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580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额度为准。
每股面值:1.00元
网上发行申购日期:2015年6月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8,300.93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肖行亦、股东叶玉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有的股份在36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如本人未履行关于锁定期及减持价格的承诺事项,本人自愿将所持股份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本人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自然人股东李贤彩、萧行杰、文锦云、叶韵儿、陈嘉欣、李玉怡、邓仲豪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然人股东孙伟琦等69名自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非自然人股东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肖行亦、吴文兴、叶玉娟、蔡建国、邓庆明、钟贵荣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文兴、蔡建国、邓庆明、钟贵荣同时承诺:所持有的股份在12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未能履行股份锁定和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自愿将所持股份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本人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在公司担任监事的股东邓先海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