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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15-05-25
星徽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2,067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2015年6月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8,267万股
公司发行及股东发售股份数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2,067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不安排老股发售。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耿锡、谢晓华及控股股东星野投资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持有星徽精密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星徽精密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如在股份锁定期(含延长锁定期)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如转让价格低于股票发行价格,则转让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蔡耿锡、谢晓华、陈惠吟、谢锐彬、蔡文华、杨仁洲、张杨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星徽精密股份;在星徽精密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如在股份锁定期(含延长锁定期)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如转让价格低于股票发行价格,则转让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股东陈梓炎、天津纳兰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星野投资及陈惠吟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票首次上市之日所持股份总额的10%,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如转让价格低于股票发行价格,则转让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陈梓炎及天津纳兰德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转让价格高于股票发行价格的,将减持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如转让价格低于股票发行价格,则转让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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