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2
山东华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38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43号”文批准。
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山东华鹏”,股票代码“603021”。本次网上网下公开发行的合计2,640万股股票将于2015年4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5年4月23日
(三)股票简称:山东华鹏
(四)股票代码:603021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0,540.00万股
(六)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640万股,均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640万股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九)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