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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15-04-22
清水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清水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核准部门、批文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40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670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67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其中网下发行167万股,网上发行1,053万股,发行价格为10.53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15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清水源”,股票代码“300437”;本次公开发行的1,670万股股票将于2015年4月2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5年4月23日
3、股票简称:清水源
4、股票代码:30043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67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67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1,670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0、上市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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