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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5-04-21
大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38号文批准。证券简称“大豪科技”,股票代码“603025”。本次发行的5,100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15年4月22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5年4月22日
3、股票简称:大豪科技
4、股票代码:603025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4,700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5,100万股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中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的510万股股份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4,59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以及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轻控股承诺:自大豪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大豪科技的股份,也不由大豪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大豪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大豪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郑建军、吴海宏、孙雪理、谭庆、赵玉岭承诺:自大豪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大豪科技的股份,也不由大豪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大豪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大豪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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