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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2015-04-21
广生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37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1,87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350万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1,750万股(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1,4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35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49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260万股,发行价格为21.47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14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广生堂”,股票代码“300436”。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400万股股票将于2015年4月22日起上市交易;老股东公开发售的350万股股票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后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5年4月22日
3、股票简称:广生堂
4、股票代码:300436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0,000,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7,500,000股,包括新股发行14,000,000股,老股转让3,5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先生、叶理青女士、李国栋先生以及股东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股东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或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也不由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出资或从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退伙。
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李国平、叶理青、李国栋以及李国平父亲李三金同时承诺:李国平、叶理青或李国栋中任一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或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或出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三人全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或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也不由本公司或福建奥华集团有限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或出资,或从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退伙。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陈迎、朱夏玲、李援黎、林心镇、曾炳祥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其在公司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不超过其所持出资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也不从宁德市柘荣奥泰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退伙。
9、公司股东公开转让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公司股东本次公开转让的350万股,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10、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除上述7、8、9外,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锁定安排。
11、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1,400万股新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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