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1
曲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5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39号”文批准。证券简称“曲美股份”,股票代码“603818”。本次发行的6,052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15年4月22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5年4月22日
3、股票简称:曲美股份
4、股票代码:603818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24,206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6,052万股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中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的605.20万股股份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5,446.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以及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瑞海、赵瑞宾及股东赵瑞杰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控股股东赵瑞海、赵瑞宾、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赵瑞杰、谢文友、吴娜妮、谢文斌、康华宁、张巍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4)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