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3
鲍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46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www.cnbaosi.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112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
发行对象: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规定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4月15日),其他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奉化市西坞街道尚桥路18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0574-88661525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021-63608081、021-6360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