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3
西部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12,6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3.57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5年1月1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3,6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有色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新疆有色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新疆有色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新疆有色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新疆有色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新疆有色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新疆有色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无不可抗力原因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则每年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前一年度末新疆有色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公司股东绵阳基金、睃驰投资、陕西鸿浩、中博置业、诺尔特矿业、湖南力恒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