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3
万达院线: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71%,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21.35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5年1月1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56,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和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健林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万达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王建忠、王建可、王建春、王建川和王思聪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