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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4-07-15
三联虹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三联虹普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92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三联虹普”,股票代码为300384,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334万股,不涉及老股转让事宜。本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将不低于25%。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800.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3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0%。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申购阶段网上发行数量、网下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4、初步询价期间为2014年7月17日(T-5日)至2014年7月21日(T-3日)。
5、投资者在发行人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指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品,下同)进行价格申报并填写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否则其网上申购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7、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并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非个人网下投资者须以机构为单位报价,且所有报价只能为同一价格。如同一机构出现多个报价,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该机构管理配售对象的最后一个申报价格为其最终报价。
8、为促进投资者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保荐人”或“主承销商”)研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每个配售对象的最高申购数量、最低申购数量及申购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分别设定为800万股、80万股、10万股。
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投资者的申购报价符合全部以下条件的为有效报价:
(1)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未被剔除;
(2)投资者的申购价格不低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
(3)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10、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将在2014年7月23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进行披露。
11、发行价格确定后,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未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有效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结束后,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认购倍数,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并在2014年7月28日(T+2日)刊登的《配售结果公告》中列示,详细方案见本公告的第八部分。
13、本次发行中,如发生以下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不足10家或剔除最高报价后,提供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总量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低于网下预设发行总量;
(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未达网下预设发行总量;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后,网下实际申购总量不足T-2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7)本次发行出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所规定之情形,被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发行。
14、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如果网下投资者出现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等违反协会《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主承销商将向协会报告,协会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并在协会网站公布。
15、网下投资者配售具体信息将在2014年7月28日(T+2日)刊登的《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
1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7月15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T-7日
2014年7月15日 登载《招股意向书》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T-6日
2014年7月16日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文件截至日
(截止时间为14:00)
T-5日
2014年7月17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9:30开始)
初步询价(通过电子发行电子平台)
T-4日
2014年7月18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2014年7月21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4年7月22日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
的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4年7月23日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4年7月24日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
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配售发行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4年7月25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T+2日
2014年7月28日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4年7月29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4、若本次发行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国都证券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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