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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丽传媒IPO:明星光环难掩运营短板
2014-07-21
新丽传媒IPO:明星光环难掩运营短板
  新丽传媒在财务数据上却并不尽如人意,能否经受挑战尚待时日考验CFP / 供图
  因众多明星股东而备受瞩目的新丽传媒在财务数据上却并不尽如人意。
  新丽传媒6月30日IPO预披露,该公司拟于上交所上市,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募资9.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
  招股书显示,新丽传媒明星股东阵容可谓强大。除了陈凯歌、于正、孔笙、赵冬苓、海清、宋佳、胡军、李光洁等著名导演、制片人、编剧和演员直接或间接持股外,商界明星马化腾、光线传媒、万达影视等行业大佬也纷纷现身股东名单。
  然而,耀眼的明星光环背后,是新丽传媒与二股东光线传媒之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难以预计的市场和政策风险、连续三年均为负数的现金流净额以及高出同行三倍的资产负债率,再加上不断攀升的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新丽传媒的IPO之路并不如看上去那样美好。
  《企业观察报》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新丽传媒,然而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对方的回复。
  擦边同业竞争
  招股书显示,新丽传媒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曹华益,直接持有新丽传媒32.78%的股权,光线传媒作为同行业已上市公司,是新丽传媒的第二大股东,持股27.64%。而光线传媒入股新丽传媒仅不足一年,2013年10月,光线传媒以8.29亿元的价格受让新丽传媒27.64%的股权。
  根据招股书,新丽传媒主营业务为影视剧内容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制作和运营,可细分为电视剧和电影两大业务板块,电视剧业务收入占了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近90%。而光线传媒与新丽传媒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发行人的业务要保持独立。具体来说,指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新丽传媒招股书称,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虽然如此,但新丽传媒对于与其业务相似的二股东光线传媒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却只字不提。
  一位业内人士对《企业观察报》记者表示,光线传媒的主业是电影的投资、发行以及电视节目的制作,即使和新丽传媒存在同业竞争,只要持股方自认不受影响,证监会也无话可说。据他透露,在去年光线传媒收购新丽传媒股份之前,二者就已经有了深度的合作,此前光线传媒更是将上市超募的资金以固定利息放给新丽传媒承制电视剧。
  还有分析人士曾对媒体表示,光线传媒持股比例高达27.64%,已经不容忽视。而且影视行业人才流动性很强,人才又是最重要和稀缺的资源,光线传媒和新丽传媒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情形或很难避免。
  值得注意的是,光线传媒入股的时间发生在新丽传媒上市前夕的2013年11月,原二股东王子文在IPO临近时将全部股权卖给公司的竞争对手提前套现,不免有些蹊跷。对于此次交易,新丽传媒解释称,第二大股东王子文要移民海外,根据影视业监管政策,不允许外资入股国内影视公司。
  财务数据风险高
  成本上升、负债高企、现金流匮乏也给新丽传媒带来很大压力。
  新丽传媒在成本控制方面并不得力。进入2013年,成本大幅攀升,仅对上海孙俪影视文化工作室采购剧组劳务一项,金额就高达0.3亿元,占营业成本的18.67%。
  2013年新丽传媒销售费用更是高达7334万元,较2012年升幅达115%,而在2011年,这项费用仅为721.5万元。本报记者注意到,这主要是宣传及发行费的翻倍增长造成的。招股书显示,新丽传媒2013年度宣传及发行费高达5700万元,同比上涨144.6%。新丽传媒解释称,这是当年发行电影《101次求婚》、电视剧《辣妈正传》、《大丈夫》产生的相关宣传与发行费用所致。
  现金流情况并不理想。近三年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负数,2011年至2013年分别为-0.7亿元、-1.3亿元和-0.7亿元,资金流的短缺已经成为新丽传媒亟需填补的财务短板之一。
  更令人担忧的是公司负债率。招股书显示,2011至2013年新丽传媒资产负债率分别是54.93%、49.68%、49.91%,与同行业10%-20%的资产负债率相比,这一数据颇高。对此,新丽传媒解释称,由于行业特点,公司影视剧作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不均匀,各期末尚未结算的联合摄制合作方的分账款较多,相应推高了资产负债率水平。
  对比招股书中提到的两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华录百纳和华策影视,新丽传媒的上述解释显然缺乏说服力。华策影视2011至2013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2.96%、13.69%、13.55%;华录百纳近两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2.78%、8.6%,均远低于新丽传媒。
  同时,招股书显示,2013年新丽传媒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仅为2.23、1.4,而同期华录百纳这一指标分别达11.93、8.85。
  新丽传媒负债运营背后,是超高的财务费用。招股书显示,新丽传媒2013年财务费用高达2700万元,同比上涨277.63%。新丽传媒解释,为了增强主创作品的影响力,公司在新开拍的电视剧中降低了联合摄制的比例,大量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3年末,新丽传媒向中国银行、杭州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华美银行借入合计近2亿元,期限6-24个月不等;2012年6月,新丽传媒还在上交所发行了总额为1亿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或许正是现金流的短缺,造成了新丽传媒只能靠举债度日。
  另外,不容忽视的是,影视剧行业的监管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开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一方面,如果公司在业务发展中未能严格把握好政策导向,违反行业政策,可能面临作品无法通过审核、损失投资成本、被监管部门处罚甚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风险;另一方面,若资格准入和监管政策进一步放宽,影视剧行业整体将会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外资制作机构、进口影视剧将会对国内市场带来更大冲击,从而波及公司业务发展。
  如何在腥风血雨的影视剧行业开辟新的版图,新丽传媒能否经受挑战尚待时日考验。
  新闻内存
  明星入股新丽传媒路径
  在新丽传媒IPO受到关注的同时,还有该公司的明星股东们。他们是怎样成为新丽传媒股东的呢.
  2007年初刚刚成立的东阳美锦(新丽传媒前身)还只是一家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小公司,由曹华益和曹阳各持股50%,2010年4月12日,曹阳以原始出资额将其股权的48%转让给王子文,2%转让给曲雅倩,2011年1月,曲雅倩增资1500万元。到2011年3月,喜诗投资对该公司增资9000万元,在喜诗投资的股东中,著名导演陈凯歌和孔笙分别持股15.64%和5.22%,国民媳妇海清(黄怡)的持股比例为3.33%。
  此后,新丽传媒进行了一系列频繁的股权转让。从2011年9月开始,曹华益将其持有的1.75%股权中的0.12%以300万元转让给远东控股,剩余的1.63% 股权作价4000万元转让给世纪凯旋。而王子文将自己5.51%股权以9000万元的高价转让给联想之星、华兴和创等。已持有新丽传媒18.65%股份的曲雅倩也将其3.39%的股权进行转让,其中演员胡军与宋佳分别以700万元和300万元获得0.29%与0.12%的股权。在此过程中,张小童(张嘉译)、胡军、宋佳、苏芒及万达影视等相继进入。2013年10月,王子文将其持有的全部剩余27.64%的股权以8.29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光线传媒,溢价586.16%,至此,王子文套现退出。
责任编辑: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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