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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制药: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5-02-02
济民制药: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济民制药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7号文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济民制药”,股票代码为603222,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222。
2、本次公开发行A股数量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3、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安排: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
4、本次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仅限于已在协会备案并与上交所签订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使用协议的投资者。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当以其管理的各个产品为单位单独计算。请投资者务必确认本机构(或本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询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5、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申购平台实施,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应当办理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与上交所签订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使用协议,申请成为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投资者用户。网下投资者应当使用CA证书在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操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对其所有操作负责。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市场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证发[2014]30号)、《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业务问答》等相关规定;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6、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7、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网下投资者出现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参与网下询价有关行为不具有逻辑一致性等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及时报告协会,协会将定期在网站公示黑名单。主承销商可以拒绝名单内的投资者参与询价和申购。
8、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
9、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5年2月9日(T-1日)刊登《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公告》,披露新股发行的确定数量、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私募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结果、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有效报价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股票配售原则、配售方式、发行时间安排、回拨机制、中止发行安排、申购缴款要求等。
10、本次网下申购及缴款时间为2015年2月9日(T-1日)9:30-15:00及2015年2月10日(T日)9:30-15:00;网上申购的日期为2015年2月10日(T日)9:30-11:30、13:00-15:00。
11、本次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于2015年2月11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2)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应当中止发行,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始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12、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2月12日(T+2日)在《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网下回拔结果、网下配售结果,披露获配机构投资者名称、个人投资者个人信息以及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和获配数量等,并明确说明自主配售的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1)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足1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
(3)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
(4)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不足;
(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
(6)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7)无法按本公告规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8)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4、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5、如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最终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按照《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5月9日修订)等相关规定,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主承销商将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通知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2月2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发行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5年2月2日
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
T-5日 2015年2月3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向安信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电子版(15:00前)
T-4日 2015年2月4日
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初步询价时间(9:30-15:00)
T-3日 2015年2月5日
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9:30-15:00)
T-2日 2015年2月6日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T-1日 2015年2月9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及缴款起始日(9:30-15:00)
T日 2015年2月10日
周二 网下申购及缴款截止日(9:30-15:00,有效到账
时间16: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日 2015年2月11日
周三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2015年2月12日
周四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T+3日 2015年2月13日
周五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网下投资者务请严格按照《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上证发[2014]30号)操作报价及申购;如出现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4)如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5月9日修订)等相关规定,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后续发行日程也将顺延,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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