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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电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5-02-02
红相电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红相电力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1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股票简称为“红相电力”,股票代码为300427,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2、本次公开发行A股数量2,21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3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3、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安排:本次发行原股东将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4、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网下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单个配售对象的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330万股。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20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为10万股。
5、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的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参加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2015年2月3日,T-5日)12:00前在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且已开通深交所电子平台CA证书。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承销管理办法》、《业务规范》和《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资格条件,具体内容及网下投资者提供核查资料的相关要求请见本公告中的“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请投资者务必仔细确认是否符合可参与网下询价单投资者条件、是否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
7、如果配售对象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该等私募投资基金均须按照规定,于2015年2月3日(T-5日)中午12:00之前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备案时间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www.amac.org.cn/)查询的私募基金公示信息显示的“备案时间”为准。
8、网下投资者须在2015年2月3日(T-5日)12: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长江保荐指定邮箱IPO@cjsc.com.cn发送有关文件,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见证律师审核。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5年2月9日(T-1日)刊登《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披露发行价格、网上发行时间安排、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T日)9:30-15:00;网上申购的日期为2015年2月10日(T日)9:30-11:30、13:00-15:00。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持有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于2015年2月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规则参照《网上申购实施办法》。投资者申购前应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1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本次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于2015年2月10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1)网下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不足10家;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下限;
(3)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预期;
(4)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总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
(5)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6)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将重新启动发行,并及时进行公告。
14、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2月12日(T+2日)在《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网下回拔结果、网下配售结果,披露获配机构投资者名称获配数量等信息,并说明配售结果是否符合事先公布的配售原则;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
15、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2月2日(T-6日)登载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5年2月2日
周一 刊登《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
T-5日 2015年2月3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向长江保荐提交资质审核材料电子版(12:00前)
T-4日 2015年2月4日
周三 初步询价起始日(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9:30—15:00)
T-3日 2015年2月5日
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T-2日 2015年2月6日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T-1日 2015年2月9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5年2月10日
周二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5年2月11日
周三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日 2015年2月12日
周四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定价发行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T+3日 2015年2月13日
周五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4)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初步询价截止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将连续三周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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