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6
高能环境: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3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4]696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高能环境”,证券代码“603588”;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4,040万股股票将于2014年12月29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4年12月29日
3、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4、股票代码:603588
5、A股发行后总股本:161,600,000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0,4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以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及其关联人李兴国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的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卫国、刘泽军、陈望明、凌锦明、曾越祥、何义军、文爱国、陈定海、杜庄、刘洋、齐志奇、赵欣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锁定期结束后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股东刘泽军、陈望明、凌锦明、文爱国、陈定海、杜庄、刘洋、齐志奇、赵欣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中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的404万股股份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3,636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