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9
葵花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27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650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650万股,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其中网下配售365万股,网上发行3,285万股,发行价格为36.53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49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葵花药业”,股票代码“002737”;本次公开发行的3,650万股股票将于2014年12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4年12月30日
3、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4、股票代码:00273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4,6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65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葵花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张晓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本公司股东黑龙江金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关彦斌、张晓兰外,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5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本公司控股股东葵花集团、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5名自然人股东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5年6月3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职务变更、离职后依然生效。
本公司其他4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3,650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上市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