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8
先进数通IPO:对税收优惠的依赖或将影响公司持续盈利 近期,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数通”)于证监会披露了其招股说明书。其拟发行新股3,000万股,占其发行后总股本的25%,拟于深交所上市。
编者翻阅招股说明书,发现先进数通在税收优惠上存在两大风险,公司目前主要享有以下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 税务局认定和批准,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 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2011年10月,公司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2年4月19 日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海淀分局批准(海国税201206JMS0800126《企业所得 税减免税备案登记书》),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税收优惠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 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报告期内各期,该项优惠金额为33.07万元、101.22万元和61.84万元, 对公司收入、利润影响较低。 尽管所得税、增值税减免并不构成公司利润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仍对公 司利润有一定影响。若国家对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未来公司 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未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
责任编辑:zg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