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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5-05-11
华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5,0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股东不在本次发行过程中进行老股转让。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元
公开发行新股数:5,067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总股本:20,267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5年5月20日
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0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胡丹锋;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应大成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公司股东、董事、技术总监王羿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公司股东杭州昇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胡敏、杨子平、徐海明、融裕创投、钱江投资、杭州恒丰、弘越投资、西湖星巢、正茂投资、浙江创投、德赛金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胡丹锋、应大成、王羿、刘志良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丹锋、应大成、王羿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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