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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5-03-10
富临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富临精工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富临精工”,股票代码为“30043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3.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4.首创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标准。
根据《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程序和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请参见本公告附表。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3月6日完成。参与本次初步询价报价的投资者为37家,剔除2家无效报价后,本次初步询价报价的投资者为35家,申购总量为114,780万股。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在13.97元且拟申购数量少于1,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全部剔除;将报价在13.97元、拟申购数量为1,800万股且报价时间在2015年3月6日13:56(含)以后的配售对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全部剔除;以上剔除数量合计为12,1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6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9家,确定入围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6个,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00,800万股。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97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9.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41,910万元,净额为37,698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已于2015年3月3日在《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8.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或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9.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的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10.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根据《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程序和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投资者应于2015年3月11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每个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笔,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3.97元/股,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1,800万股。网下申购简称为“富临精工”,申购代码为“300432”。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及时、足额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划出时间应早于2015年3月11日(T日)15:00,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5:00。申购资金不足或在该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首创证券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的申购记录。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3)2015年3月11日(T日)17:30后,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网下投资者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11.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3月10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2)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3月11日(T日)9:15—11:30、13:00—15:00。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15年3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可在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3)投资者应在进行申购委托前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12.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5年3月12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5年3月13日(T+2日)的《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13.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1,800万股时;或当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即1,200万股,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不足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新启动发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对本次发行股票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等文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本次申购获配的投资者。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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