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9
灵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1、灵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灵康药业”,股票代码为“60366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66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信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5年5月15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70元/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为6,500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9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4、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日为2015年5月19日及2015年5月20日,网上申购日为2015年5月20日。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发行价格11.70元/股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并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以最后一次为准。每个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笔,其拟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初始发行量3,900万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T-1日)9:30至15:00及2015年5月20日(T日)9:30至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灵康药业”,申购代码为“603669”。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当及时、全额缴付申购资金。
6、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7、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11.70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T日)9:30至11:30,13:00至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灵康申购”,申购代码为“732669”。
8、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及代码、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9、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于2015年5月2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5年5月21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5年5月22日(T+2日)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10、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到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当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认购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新启动发行。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发行安排
T-7日
2015年5月11日
(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
(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T-6日
2015年5月12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
(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T-5日
2015年5月13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
(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
(下午15:00截止)
T-4日
2015年5月14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
申购电子平台)
T-3日
2015年5月15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
申购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5年5月18日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
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5年5月19日
(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9:30-15:00)
网上路演
T日
2015年5月20日
(周三)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9:30-15:00,申购资金到账
截止时间16:00)
网上申购缴款日
(9:30-11:30,13:00-15:00)
T+1日
2015年5月21日
(周四)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
网下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下配售结果
T+2日
2015年5月22日
(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
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日
2015年5月25日
(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
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