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1
富森美:重组曝光大股东曾挪用公司资金 早前,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森美)加入了预披露行列,准备冲刺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6600万股,拟募集资金不低于20.5亿元。
富森美主营业务为装饰建材家居和汽配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目前拥有北门店、南门一店、南门二店和新都汽配市场一期。公司对市场内的商户进行统一管理,市场租赁和服务收入构成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编者发现,富森美在上市前夕曾进行过资产重组,而在重组过程中曝光了富森美的大股东曾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2009年3月13日经置业公司(富森美前身)股东会决议通过,置业公司对富森投资增资8167 万元,增资后置业公司持有富森投资68.06%股权;2009年4月12日经置业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置业公司按原始出资额收购刘义、刘兵和刘云华所持有的富森投资全部股权合计3833万元。至此,置业公司持有富森投资100%股权。
对于收购富森投资,富森美表示:富森投资是南门一店的经营主体。南门一店与公司所管理的北门店业务相同,均为装饰建材家居市场,但产品结构有一定差异。公司所管理的北门店主要以装饰建材产品的批发为主,富森投资管理的南门一店主要以经营中高档装饰建材产品的零售为主,两个市场呈较强的互补性。为避免同业竞争,富森美通过增资及收购的方式将富森投资变为公司的的全资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富森投资成立于2006年3月23日,由刘兵、刘云华和刘义(刘兵持有富森美47.52%的股份,为富森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兵之姐刘云华、刘兵之兄刘义分别持有本公司30.80%和9.68%的股份。)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800万元。随后几年里刘兵、刘云华和刘义、置业公司等对富森投资进行了增资,在置业公司持有富森投资100%股权前富森投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达到了12000万元。
招股书显示,在2009年的增资中刘义以对富森投资因货币借贷形成的债权出资1833 万元,置业公司以对富森投资因货币借贷形成的债权出资6500 万元、货币出资1667 万元。
而关于置业公司和刘义对富森投资所增资的6500万元和1833万元债权是如何形成的?富森美在招股书中表示:富森投资是南门一店的经营主体,南门一店于2007年开始建设,投资总额约3亿元,但富森投资设立时注册资本仅为2000万元,融资能力有限。为满足经营需要,富森投资分别向置业公司和刘义借款。
业内人士表示:大股东将公司的资金运用到控股的其他公司,这种行为明显不妥。若是在上市公司中发生,属于违法行为。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给资本市场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据统计,在连续两年亏损和已经退市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大股东侵占资金行为,而近年来在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中有近10%被大股东占有。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禁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各上市公司也相继出台了管理办法防止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但是这个问题并没有得以彻底解决。
富森美大股东未上市就染上了“挪用公司资金”的恶疾,上市以后若出现同样行为,中小股民的权益或难保障,监管层应当予以高度注意。对于富森美IPO进展,编者将继续关注。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中金在线
责任编辑:思域讴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