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待申购列表
引力传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2015-05-21
引力传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1、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引力传媒”)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引力传媒”,股票代码为“60359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7.20元/股,发行数量为3,334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2.9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3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7.01%。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5月19日(T日)结束。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114家投资者管理的262个配售对象中有261个参与了网下申购并按照2015年5月18日(T-1日)公布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按照要求完成网下申购缴款。缴付申购资金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网上申购情况,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437.69倍,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安排,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进行了回拨。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3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00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
5、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包括获配投资者名称、获配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和获配数量等。根据2015年5月18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3月21日修订)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11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6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3,946,32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548,100万股。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鹏华基金鹏诚理财安进20期多策略稳健3号资产管理计划在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了申购,申购股数为2,100万股,但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因此为无效申购。
二、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2,912,54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7,741,128,000股。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网上冻结资金量为127,736,121,600元,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6955589%。配号总数为17,741,128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1-27,741,128。
三、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3,334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2.9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3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7.01%。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网上资金申购情况,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437.69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3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00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16913242%。
四、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网下申购及申购资金到账情况,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网下有261个配售对象获得配售,对应的有效申购股数为548,100万股,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3,946,320万元。按回拨前网下发行股票总量计算,认购倍数为261倍,根据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总量计算,认购倍数约为1,643.97倍。
根据《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的股份进行了配售,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配售给获配数量最大的投资者;若获配数量相同,则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配售给申报时间早的投资者;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则以投资者申购时在上交所网下电子平台中记录先后顺序为准。
其中零股209股根据零股配售原则配售给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持股锁定期限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资金(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七、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083099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新股分析
 
公告速递
 
您的意见是我们的动力
您的意见及建议: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
提 交
非常感谢您对钱龙软件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到更好!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