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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4-08-28
腾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数量:1,6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26.1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4年8月29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6,4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4年8月27日
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8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600万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不超过6,400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炜承诺: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东特思尔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股东星月创投、好望角投资、汇金立方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股东季瑜、刘美媛、周俊、王磊、孙云、孙朝、薛冰、陈薇、谢楠、黄祥欣、卫民娜、邱菊、钟薇、苏少余、楼仲芳、杨慧玲、彭飞、朱克乔、杜斌、张北、李志岳、王欣、何维、郑聘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徐炜、高鹏、高毅东、林彤、林志海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票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如本人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鹏、高毅东、林彤、林志海承诺: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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