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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4-06-27
联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4]350号文批准。证券简称“联明股份”,股票代码“603006”。本次发行的2,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14年6月30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4年6月30日
3、股票简称:联明股份
4、股票代码:603006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000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00万股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中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的200万股股份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1,8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以及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及其子徐斌、徐俊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明股份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2)公司自然人股东徐培华、张桂华、秦春霞、陶永生、黄云飞、杨艳萍、杨燕华、李政涛、杨华、王少波、林晓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及其子徐斌、徐俊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联明股份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子不因徐涛明、吉蔚娣在公司职务的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培华、李政涛、杨华和林晓峰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联明股份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其不因在公司职务的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培华、张桂华、李政涛、杨华、林晓峰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之子徐斌、徐俊承诺:在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实际控制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若公司控股股东联明投资,实际控制人徐涛明、吉蔚娣夫妇及其子徐斌、徐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自然人股东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因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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