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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9-07-19
柏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
初步询价公告

1、柏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已于2019年6月27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2019年7月16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293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柏楚电子”,扩位简称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票代码为“68818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188”。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2,5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25.00万股,约占发行总规模的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中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62.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12.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7月26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9年7月25日(T-2日)刊登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实施办法》《业务指引》《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和《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进行。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初步询价期间为2019年7月24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于2019年7月23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且已开通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数字证书,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6、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所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4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4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300万股。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加本次柏楚电子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19年7月23日(T-4日)12:00前将全套资产证明材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邮箱project_bcdzipo@citics.com处;若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即拟申购价格乘以拟申购股数)不高于6,000万元,可豁免提供资产证明材料。如不按要求提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应为:投资者全称+柏楚电子资产证明材料。
资产证明材料指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价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的资产证明文件扫描件:投资者以自有资金申购的,应提供2019年7月15日之后的(含2019年7月15日)自营账户资产规模总额的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通过产品进行申购的,应提供2019年7月15日之后的(含2019年7月15日)产品估值表等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章)。
7、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公告“四、定价及有效报价的确定”的相关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
9、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T日)的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10、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7月19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12、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9年7月19日
周五 刊登《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
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19年7月22日
周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19年7月23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19年7月24日
星期三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19年7月25日
星期四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7月26日
星期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7月29日
星期一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7月30日
星期二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7月31日
星期三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19年8月1日
星期四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8月2日
星期五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对战略投资者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及网下投资者缴纳的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进行验资
注:
1、2019年7月29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1)若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在申购前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若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在申购前10个工作日每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3)若超出比例高于20%的,在申购前15个工作日每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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