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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9-07-26
柏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1、柏楚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19年6月27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2019年7月16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293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柏楚电子”,扩位简称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票代码为“68818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柏楚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7188”。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止2019年7月2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8.97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00万股。
  其中,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25.0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74,890股,占发行总数量的3.5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375,110股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下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17,000,11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47%;网上发行数量为7,125,000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5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7月24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8.58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7.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6.9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0.1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9.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7月2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柏楚电子”,申购代码为“688188”。本公告附件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68.58元/股,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
  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19年7月31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柏楚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7188”,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7,000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9年7月25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9年7月29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19年7月29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资金,2019年7月31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68.58元/股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9年7月25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缴款:2019年7月31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9年7月31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9年8月2日(T+4日)对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8月2日(T+4日)刊登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6、网上缴款: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3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本次发行因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如有)。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71,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05.66万元(不含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61,144.34万元。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7月19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9年7月19日
  星期五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日
  2019年7月22日
  星期一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4日
  2019年7月23日
  星期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当日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12:00前)
   网下路演
  T-3日
  2019年7月24日
  星期三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预缴纳认购资金
  T-2日
  2019年7月25日
  星期四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7月26日
  星期五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7月29日
  星期一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
   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7月30日
  星期二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9年7月31日
  星期三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T+3日
  2019年8月1日
  星期四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
   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包销金额
  T+4日
  2019年8月2日
  星期五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对战略投资者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及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进行验资
  注:1、2019年7月29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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